京华时报讯(记者张淑玲) 今年40岁的董某和36岁的耿某是表姐弟,两人到一服装店退换衣服时与店方发生争执,报警后又因不满民警的调解,争执中将民警袁某的头部及脸部抓伤。记者昨日获悉,姐弟俩因妨害公务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。
据指控,2013年12月7日14时许,耿某、董某到海淀区公主坟以纯服装专卖店退换衣服。因与店方发生纠纷,两人报警。民警赶至现场调解,双方均指对方殴打他人,民警遂口头传唤两方到派出所接受处理。因不愿去派出所,耿某踢、抓民警袁某,将袁某头部、面部抓成轻微伤,而董某也暴力反抗民警执行公务。
耿某律师辩称,警方处置民事纠纷时,口头并强制传唤耿某到派出所的行为不规范,是警方强拉硬拽才致两人误认为警察打人,且民警受伤轻微,耿某也愿积极赔偿,故请法院轻判。
海淀法院审理认为,两人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,民警是穿警服、开警车到现场,口头传唤双方到派出所处理,执法是规范的。鉴于两人如实供述,认罪态度好,故均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。
(原标题:抓伤处理纠纷民警姐弟俩各获刑7个月)